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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尼泊狼王赛顿:受他启发建立童子军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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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加拿大动物小说家欧内斯特·汤普森·赛顿逝世60周年纪念。赛顿是著名的博物学家,也是“童子军”组织的缔造者。他早在100多年前就提出了现代意义上的动物保护概念,并撰写了一系列出色的动物故事阐明了他的理念。我国早在1979年就出版过他的动物小说集《狼王洛波》,次年又出版了《贫民区里的猫》,大部分中国读者都是通过这两本书知道他的。

  ◎袁越

  1901年,41岁的小说家赛顿在美国东北部的康涅狄格州买下一片土地,为自己建造了一个庄园。可是,附近的孩子们经常在夜里偷偷翻进围栏,在庄园里涂鸦、打猎、砍树、随意乱丢垃圾。赛顿组织园丁彻夜值班,始终无法阻止这帮孩子们的破坏,只好向朋友们求教,大家异口同声地建议他去请当地警察。“对付这帮无法无天的小毛孩只有一个办法,”一个朋友说,“就是把他们暴打一顿,然后送进少管所。”

  赛顿打了个寒噤。朋友的话听起来是那么的耳熟,和他父亲当初的口吻完全一样。

  贫民区里的猫

  赛顿的父亲名叫约瑟夫·汤普森,是个英国商人,曾经拥有过几艘船,靠搞运输养活了一大家人。他和妻子一共生了11个孩子,唯一的一个女孩天生残疾,5岁就死了。在剩下的10个男孩里,1860年出生的赛顿排行第8。

  1866年,老汤普森因经营不善而破产,只好举家从英格兰的达勒姆郡搬到了加拿大安大略湖畔的小镇林塞。汤普森买了一块林地,把树都砍倒,开辟成农场。反正他家儿子多,正好可以为廉价劳动力。赛顿当时只有6岁,没法劳动,便和弟弟整天往树林里跑。他喜欢上了林子里的鸟,特别擅长学鸟叫。有个邻居收集了上千只鸟标本,赛顿没事就去他家玩,学会了怎样制作标本。后来邻居抓了一只小乌鸦给他养,他专为它做了一个精致的鸟巢,可惜野生小乌鸦不适应人工环境,不久就饿死了。赛顿失去了生平第一只宠物,他由此立下了生平第一个誓言:不再饲养野生动物。

  老汤普森不会种地,几年后就把自己的积蓄花光了,只好卖掉土地,搬至多伦多,自己找了份记账员的工作。因收入有限,一家人住在多伦多的贫民区,赛顿也被迫上了一所质量很差的学校。就是在这里赛顿第一次体会到了人间的冷酷。他小时候身体瘦弱,还因一次意外事故落下了对眼的毛病,成了同学们的笑柄。好在他天资聪颖,是全校学习最好的人。

  赛顿在外面挨打,回家也得不到安慰。据赛顿自己的回忆,他父亲是个暴君,对孩子们实行军事化管理,经常无故打人。老汤普森还是个好吃懒做的伪君子,他每周日都带领全家去教堂做礼拜,却私下里占用了丈母娘留给妻子的遗产。他瞧不起女人,不许妻子发展自己的爱好。可是,赛顿的兄弟们对此有不同的回忆,赛顿的哥哥威廉也有记日记的习惯,他记忆中的老汤普森并不是一个坏父亲。有个传记作家因此得出结论:赛顿从小就患有强迫症,总是幻想自己受到了迫害。赛顿自己也承认,他小时候最喜欢幻想的一个场景就是自己被家人和朋友们误解,直到自己快死了大家才明白了真相,他让大家在自己的墓碑上只刻一个单词:被误解的人(Misunderstood)。

  赛顿家附近有很多流浪猫,经常被狗和小孩欺负。他喜欢观察这些猫,并把自己受迫害的幻想寄托在了猫的身上。后来他根据这段经历写出了《贫民区里的猫》,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只从小失去母亲的流浪猫,在贫民区艰苦环境中长大,后来阴差阳错被误认为是一只名贵的纯种猫,被一个富人收养。可它坚持自己的生活习惯,最后凭借出色的直觉从富人家里跑了出来,回到自己熟悉的贫民区,并在那里颐养天年。

  那时候的赛顿就像是这只贫民区里的猫,习惯于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依靠自己的小聪明和周围的恶人们周旋。

  温尼泊格的狼

  赛顿在一个偶然情况下发现了自己的绘画才能,从此画素描就成了他的一大爱好。他不能忘记小镇林塞的那片森林,他在那里度过了从6岁到10岁之间的这段无拘无束的童年生活。搬到多伦多后,赛顿不能适应城里狭小的空间,经常独自一人跑到多伦多北边的一片原始森林里玩耍,观察那里的鸟类和野生哺乳动物。

  14岁那年,赛顿读完了芬尼莫尔·库珀的小说《最后的莫希干人》,从此对印第安人生活方式发生了兴趣。他偷偷在森林里开辟出一小块平地,自己动手修建了一座印第安式的小木屋。他把这间屋子当作自己的秘密基地,幻想自己是住在森林里的一名印第安武士。他喜欢来这里模仿印第安人打猎、伐木,或者干脆光着身子在太阳底下跳舞,很快就把自己的皮肤晒成了棕黄色。

  不过那时候他眼里的印第安人就是罗宾汉式的强盗英雄,他并不了解真正的印第安人是怎样生活的。

  对于赛顿的新爱好,老汤普森非常厌烦,他认为儿子这样做是不务正业,他不相信“动物学家”是一个能养家糊口的职业。于是,他逼着儿子放弃对动物的爱好,苦练绘画,将来做一名画师。赛顿19岁那年,老汤普森给了儿子400美元,把他送到英国,希望他能进入伦敦皇家美术学院深造。

  赛顿在伦敦的日子非常难熬。他很穷,买不起肉和蔬菜,只能靠面包和牛奶度日,身体搞垮了。因为没有朋友,他的精神生活也很贫乏,每天就是画画,争取被皇家美术学院录取。后来他终于如愿以偿,却发现自己的兴趣仍然在动物身上。于是他一有空就去伦敦动物园画素描,并为了得到大英博物馆的借书卡,给当时的威尔士王子和坎特伯雷大主教写信求助,最后他得到了特批的一张终身卡,从此他每天都去图书馆阅读动物学著作,决心要当一名博物学家。

  两年后赛顿回到加拿大,第二天就遭到父亲当头一棒。老汤普森把儿子叫进房间,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一张账单说:“这是我把你养到21岁所有花费的清单,一共537.50美元,你必须还清,而且从今天开始我要计算利息。”赛顿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过他只是平静地接过账单,说了声好,转身离去。从此父子俩算是彻底决裂了。

  巨大的羞耻感反而激发了赛顿的志气。他很快就凭自己的绘画手艺在多伦多找到了一个画圣诞卡的活,挣了一笔小钱,买了张火车票,逃离了父亲的家,来到加拿大中部的马尼托巴(Manitoba)草原,打算投奔两个哥哥。他俩在温尼泊格市(Winnipeg)附近开发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土地,种田放牧。

  因为大雪,火车走走停停。“那是一个多么黑暗的时刻啊!”赛顿在自传中写道,“那年我21岁,身体很差,没有工作,看不到前途,也没有取得任何成就,口袋里甚至连一分钱也没有,却突然背上了一屁股债,然后被亲生父亲赶出家门,从此必须想办法养活自己。”

  就在火车就要进入温尼泊格市区的时候,雪地里发生了惊人的一幕。一群凶猛的猎狗围住一只灰色的森林狼,对它发起一波又一波的攻击。灰狼毫不退缩,和猎狗们对咬,竟不落下风。赛顿几乎要打开车窗跳下火车去帮助灰狼,他完全站到了灰狼一边。火车很快开过去,那只灰色独狼的形象却深深印在了他的脑海里。

  赛顿花了很多时间研究温尼泊格的森林狼,后来他根据这段经历写了一个精彩的故事,题目就叫做《温尼泊格的狼》。在这个故事里,猎人保罗和他的猎狗杀死了狼妈妈和她的宝宝,一个叫吉姆的小孩救下了一只狼宝宝,并把它养大。从此这只狼就成了吉姆的保护神,还曾经救过吉姆的命。后来吉姆生病死了,狼挣脱锁链逃了出去,从此游荡在城市周围,专杀猎狗和醉汉,最终设计杀死了醉鬼保罗,为全家报了灭门之仇。

  因为沉溺于研究狼,赛顿有了个新外号——狼。后来他甚至把自己的正式名字也改了,赛顿原名叫欧内斯特·汤普森(Ernest Thompson),后来他知道自己祖先其实叫赛顿(Seton),还是个贵族,便不理父亲的劝告,把自己的姓改成了赛顿。从此,他从外表到内心都和自己的过去彻底决裂了。

  赛顿和兄弟们一起开荒种田,身体变得越来越结实。农闲时他就继续研究加拿大的鸟,写下了厚厚的几大本观察日记。赛顿没有受过正规的科学训练,下的是死功夫。他曾经仔细地数过一只黑羽椋鸟的羽毛总数,最后的结果是4915根。

  冬天鸟飞到南方过冬,赛顿就开始研究哺乳动物。他像当时所有的博物学家那样,依靠打猎的办法取得动物尸体,研究它们的身体结构。一次打猎时赛顿邂逅了一个名叫查斯卡


   



的印第安猎手,并通过查斯卡进入了印第安人的世界。查斯卡对动物的了解远比赛顿多,他甚至可以判断出鹿的出行方向,然后埋伏在半道劫杀它们。赛顿为了学习动物知识,跟着查斯卡一起打猎。不过很快他就发现自己对印第安人的生活方式更感兴趣,因为印第安人和大自然之间的关系远比白人和谐得多。比如他们虽然依靠打猎为生,但绝不滥杀无辜。他们从大自然中得到所有的生活必需品,却懂得控制自己的欲望,给大自然休养生息的机会。相比之下,白人对大自然的开发是掠夺性质的,赛顿自己就因为开荒种田,把附近的野生动物都赶跑了。

  这段日子让赛顿彻底感悟了。他发下了生平第二个誓言:不再打猎,而是改用照相机来记录野生动物的生活。

  可是,当农民毕竟不是长久之计,赛顿决心离开农村去大城市闯天下。1885年,他只身一人来到纽约,靠为杂志画插图维持生活,业余时间撰写了生平第一部学术著作《马尼托巴的鸟》。可惜这本书写得不够专业,反响平平。

  就在这一时期,他写下了第一篇动物小说——《春田狐》。这个故事的主角是一只母狐狸,她和一窝小崽子们住在加拿大春田镇,靠偷附近农民家的鸡过活。农民们找到了狐狸窝,杀死了大部分小狐狸,留下一只带回家用铁链拴在院子里。母狐狸发现了自己孩子的踪迹,每天偷一只鸡送来给小狐狸吃,并多次试图咬断铁链,但都没有成功。最后,她故意把一只下了毒饵的鸡送给小狐狸,杀死了失去自由的孩子,然后远走他乡。这个悲剧故事开创了西方动物小说的先河,在之前的动物小说要么就像是布封的《动物素描》,把动物作为一个群体来研究,科学地描述它们的生活习性。要么就像那些童话故事那样,把动物拟人化。赛顿第一次把动物个体当作故事的主角,而且他所描写的动物的生活习性相当真实可信,不再是人类自身的童话式翻版。

  小说发表后立刻引起读者关注。一个美国富翁邀请赛顿去新墨西哥州采风,他欣然接受了邀请。这个州位于美国南部,当地居民以放牧为生。赛顿去的那个镇子正闹狼患,一只聪明的狼王带领手下群狼不断袭击牧民的牛羊,牧民们一直找不出好办法,便采纳了赛顿的建议,设置毒饵诱杀狼王,结果狼王很快就识破了赛顿的诡计,没有上当。毒药却误杀了一名牛仔,他死前疼得满地打滚,受尽折磨。目睹了这一切的赛顿再一次对白人对待野生动物的态度发生了怀疑。

  1894年1月31日,那只被当地牧民叫做“洛波”的狼王终于被抓住了。当地牧民先是设计抓住了他的配偶,然后用她的气味诱惑洛波走进了预先布置的陷阱。赛顿试图饲养这只聪明的狼王,可洛波在被捕后的第二天就死了,身上没有任何伤痕。洛波死后,山谷里响起了群狼的嚎叫,彻夜不息。赛顿把洛波的故事如实地写了下来,结果这篇《狼王洛波》成为赛顿最有名的作品。

  1898年,赛顿把自己写过的动物小说整理成一本书,取名为《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书中所有插图均是他自己画的。该书首印2000册,出版3周后就销售一空,出版社迅速加印,赛顿也立即开始了一轮全国巡回讲座,推销自己的书。赛顿是个天生的讲故事高手,他的讲座总会吸引很多孩子来听。也许是因为这个缘故,赛顿一般被认为是“儿童文学作家”。国内的少年儿童出版社于1979年首次出版了他的小说集,取名《狼王洛波》,这也是大陆读者第一次读到赛顿的作品。

  其实,他的书绝不是童话。他在序言中写到:动物是有欲望和感情的生物,他们只是在程度上和我们有区别,他们有自己的权力。这个事实直到现在才被白种人所认识,而在2000多年前就已经出现在佛教的教义中了。他还在另一本书的序言中说:我(写书)的主要动机,也是我的最大愿望,就是停止消灭那些没有任何害处的野生动物。这不是因为它们自身,而是为我们自己考虑。我坚信任何一只野生动物身上都有一种非常珍贵的种族继承,我们没有权力摧毁。我曾经通过呼吁试图制止那些愚蠢的、残忍的破坏工作——不是去解释,那是没有用处的——仅仅是因为同情,尤其是为了下一代的生存环境。

  最后一句话尤为重要。赛顿试图用唤起读者同情心的办法来保护野生动物,但他最终目的仍然是为了下一代生活得更好。曾经有一个动物福利组织邀请赛顿去讲座,他却公开说,当动物和人类的需要相冲突时,人类的需要占先。此话一出,台下一片哗然。赛顿却平静地指出:台下坐着的那些身穿毛皮大衣和牛皮鞋的听众们,你们都是动物的间接杀手。

  赛顿的这一思想是超前的,和他同时代的人要么出于某种“爱心”而热衷于保护动物,尤其是宠物们的福利,要么就醉心于猎杀野生动物。当时的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就是一个打猎爱好者,他还曾经创建过一个狩猎俱乐部。可是赛顿那时在全国到处演讲,倡导“用照相机打猎”的新概念,罗斯福对此很不满。恰在此时,德高望重的美国博物学家约翰·勃罗斯写了篇文章,质疑赛顿的动物小说都是编造的。罗斯福推波助澜,发起了一场声讨“大自然造假者”的运动,明眼人都知道他指的就是赛顿。

  对来自政界和科学界的质疑,赛顿没有正面回答。他找了个机会把勃罗斯请到家里做客,问了对方一连串问题:“你打过狼吗?剥过狼皮吗?数过黑羽椋鸟身上的羽毛数量吗?……”勃罗斯的回答全部是“没有”,赛顿拿出自己多年积攒下来的5000本博物学书籍,几千张野生动物照片,1000张哺乳动物皮毛,2000个鸟标本,以及几百张栩栩如生的动物素描。勃罗斯彻底被征服了,很快就又写了篇文章,盛赞赛顿的博学。罗斯福知道了这件事,对赛顿的态度也发生了180度大转弯,两人成了朋友。

  通过此事,赛顿意识到自己只有写出一本被科学界承认的专著才能获得应有的尊敬,于是他暂停写小说,用4年时间完成了一本博物学著作《北方动物的生活历史》。美国学术界对这本书好评如潮,美国公众也因为此书的出版更加坚信赛顿写的那些动物故事都是真的,结果他的小说反而卖得更多了。赛顿终于名利双收,还清了欠父亲的“抚养费”。值得一提的是,他给家里开的支票写的是母亲的名字。

  军长赛顿

  发了财的赛顿在康涅狄格州安了家,结果却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赛顿没有听从朋友的意见,他从这些孩子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他后来在自传中写道:“没有一个孩子生来就是坏孩子,他们之所以变坏,都是环境造成的。从12岁到20岁的这段时间非常重要,它决定了孩子的一生。”

  赛顿跑到附近那所中学,请孩子们周末来自己家开派对,结果有40个男孩出现在别墅门前。赛顿组织他们野餐,给他们讲故事,然后让他们在林子里尽情玩耍。最后孩子们玩累了,赛顿便趁机提议大家组成一个印第安人部落,酋长由孩子们自己选出,他自己只担任顾问。赛顿给这个部落取名叫做“印第安森林人”(Woodcraft Indian),孩子们给赛顿起了个绰号——“黑狼”。

  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游戏团体。赛顿全盘效仿了印第安人的组织结构,让孩子们学会自我管理,同时向他们灌输森林知识,训练他们在野外的生存能力,潜移默化地教会孩子们怎样和大自然和谐相处。赛顿认为这些处于青春期的孩子需要找个发泄过剩精力的地方,而印第安人的生活方式则是最好的训练方式。孩子们不但可以在森林里练成健康的体魄,还可以学会如何成长为一个合格的男人。他在一本杂志上开了个专栏,系统地阐明了他的思想,并撰写了《印第安森林人手册》,列出该组织的基本形式和活动内容。一年之后,全美国涌现出至少50个这样的组织,每个组织的人数至少在50个以上。

  1906年,一个叫罗伯特·巴顿-鲍威尔(Robert Baden-Powell,简称B-P)的英国退休军官想办一个青少年军事训练营,取名叫做“童子军”(Boy Scout)。赛顿知道了此事,就把自己写的《印第安森林人手册》寄给他。B-P很快回信表示支持,两人还在伦敦见了面。两年后,赛顿惊讶地发现,B-P在英国出版了一本《童子军训练手册》,全文照抄了“印第安森林人”组织的规章制度和活动内容。但是B-P的童子军是一个准军事组织,目的是为英国培养未来的士兵,这和赛顿的理念完全不同。

  为了阻止英国童子军发展到美国,美国的几个类似的儿童组织联合起来,成立了“美国童子军”,赛顿被推举为军长。可是,从这个名字就可以看出,美国人对赛顿创立的“印第安森林人”组织信心不足,因为美国白人对印第安人的印象不佳,大多数父母们不愿意自己的孩子变成一个“肮脏懒散”的印第安人,其结果就是“印第安森林人”组织发展到第8个年头的时候也只有10万成员,而B-P的英国童子军组织成立2年后就有了20万成员。

  赛顿虽然身为美国童子军军长,但他的地位很快就被架空。在罗斯福的干预下,美国童子军董事会的其他成员全盘接纳了B-P的理念。赛顿十分无奈,他一方面认为童子军也能够帮助男孩子们适应艰苦环境,对他们的成长有帮助;另一方面他却对童子军过多的政治和军事色彩十分不满。比如,他坚决反对童子军要求其成员对祖国宣誓效忠,他认为应该让孩子们自己选择对待祖国的态度,赛顿本人就坚决反对美国白人对待印第安人的做法。

  眼看无力回天,赛顿便辞去了美国童子军“军长”的职务,回到家里继续写作。后来有人问他如何看待自己和B-P的不同,赛顿回答说:“我的目的是培养一个男人,B-P的目的是培养一个士兵。”

  结语

  赛顿于1946年10月23日去世,享年86岁。受他启发而建立的童子军组织目前已经遍及全世界216个国家和地区,其军事色彩已经逐渐淡化,反而更像赛顿当年组织的“印第安森林人”,成为孩子们成长过程中的一段难忘的记忆。

  赛顿的动物小说被翻译成多种文字,他首先倡导的动物保护主义如今正逐渐成为主流,他所提倡的印第安人的生活方式也正在被更多的人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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