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勇移民公司
微信扫一扫 分享朋友圈

已有 31501 人浏览分享

开启左侧

[论坛第一贴] 天黑了 天亮了

[复制链接]
31501 320
会飞的猪  曼省名人  发表于 2006-7-31 02:4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和三个比你们小两号的小日本打成这样,真他妈的丢人!平时抗日电影都看到狗肚子里去了!”听到王副局长的话,我和李松威略感惊讶的抬起了头。

    “我可以告诉你们,这次罚你们,违反‘治安条例’根本不算什么,主要原因是你们打的不够狠!没打出风格,没打出气势!!!”王副局长说到这里微微的笑了一下,仿佛是一个临阵的将军在做战役总结。“这次的罚款我替你们交了,下次再有这种情况,打好了我还给你们交,要是还打成这个样子,我加倍罚你们!!哈哈,过瘾!你们走吧!”然后转身对身边的两个警员说道“这次主要责任是哪几个日本留学生,在公共场合闹事,被群众制止,责令他们道歉,并赔偿一切损失,另外通知他们学校。”说完在我和李松威惊讶目光的目送下,走出了房间。

    第二十章酒与色

    和李松威行尸走肉般的走出派出所后,我们俩在派出所门口,呆呆的站着,回味着刚才那些不可思议的一切,已经做好被拘留,甚至被刑讯逼供的我,在面对现在这一结果时,却有点不知所措。最后还是李松威较早的从梦中惊醒,掏出手机给赵丽嘉打了一个报平安的电话。而此时我却在犹豫是否也给秦可一打一个同样性质的电话,毕竟我在上警车的一霎那间,感受到了他对我的关心,在我三次拿起电话有三次放下之后,我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我一向不相信感觉这种东西,没有任何根据,如果弄不好还会让她产生我自作多情的印象,这很不利于我们今后的和平共处。

    “康健,一会准备去哪?”李松威打完电话后向我问到,更打消了我给秦可一打电话的念头。

    “还能去哪?回家呗!”

    “去喝酒吧!庆祝一下今天咱们的‘抗日’成果!”李松威略显兴奋得说到。

    “好啊!为中国人民再次所取得的抗战胜利所开怀痛饮!”我也兴奋的附和到,于是我俩决定打车去张炜的酒吧,途中给马可打了一个电话,希望他也能来加入我们庆祝的行列,但出乎意料的是,无论我抬出的美女是多么漂亮,马可都异常坚定的拒绝参加,并神秘兮兮的说到有事不能来,这让我和李松威感到了一丝诡异。

    到了张炜的酒吧后,他很高兴得把我们安排到了一间包厢,和我们一起开怀畅饮。当听到我们在麦当劳所取得的辉煌战果时,张炜连叫了好几声可惜,怪我们没叫他一起参加战斗,说我们抹杀了一个爱国青年的报国愿望。于是我不得不给他分析了一下,现今中日两国的关系,并顺带讲解了一下东海的形势,最后提醒他,如果现在去报名参军,说不定还会有机会报国抗日……

    酒过了不知道到多少巡后,李松威终于招架不住赵丽嘉连续的电话,满怀歉意的和我们干完最后一杯然后匆匆离去。

    李松威走后,张炜神秘兮兮的说要带我去一个好地方,看他一脸龌龊的表情就知道他所指的什么地方。于是张炜驾着他从海关缉私科托关系廉价买来的三菱帕杰罗拉着我到了一家门面很讲究的洗浴中心。如果是在平时,我想我会犹豫一下,并故装羞涩的发表一些言论,来显示我是一名有素质的大学生,但现在趁着酒劲,我觉得就没有必要在矜持了。看过很多弱智电影,其中的男主角喝多以后都会对身边亲近的女人下毒手,然后第二天醒来后,对昨晚的一切丝毫没有印象,并借口喝多为由,来换取女主角的原谅。在我看来,除非是你醉到不省人事的地步,否则你的大脑始终是清醒的,只不过由于酒精的催化,使你多了几分发泄兽欲的胆量和多出一些莫名奇妙的想法,少的只是一些平衡感。而不省人事的醉汉连脱袜子的能力都会丧失,何况是进行那种高技巧性的运动,由此得出结论,男人借着酒劲撒野是心里早有此想法,只不过这种冲动一直压抑在心底,而酒醒后的解释更是屁话。

    我和张炜摇摇晃晃的走进门后,很快一满脸热情,打扮及其性感的中年少妇走过来招呼我们,一口一个“炜哥”的叫着,让我的头脑里迅速的呈现出了蓝色小药丸的身影,我想这也是这种地方的必备品之一。从这位少妇的言谈中可以得出张伟平日里没少到这来风流,张炜很熟练的叫了两个按摩女郎的号码,然后让我从中挑选一个。平心而论,这两位按摩女郎的姿色属于平庸中的残次品,但我想张炜对于这里的情况一定很了解,这可能是在现有的环境下所能提供的最佳人选,想到这里不仅对张炜这几年的空虚的感情生活感到无奈。

    反正我只想要按摩,所以随便挑了一个,然后和张炜一前一后的向包房走去。

    包房的面积不是很大,格局也很简单,一个宽大的浴盆就几乎占了半个屋子,一张按摩床,一张沙发,但装潢很考究。我进去后,一个服务生正在浴缸旁放着水,看到我进去后,告诉我先进去泡个澡,按摩女郎一会就到,就在我犹豫是否掏出一张面值50的人民币,作为小费递给服务生,以便体验一下有钱人的感觉时,服务生却转身离开,看来他根本没对我抱有任何幻想。

    于是我脱下衣服,钻进了浴缸,一股舒服的感觉由心底慢慢升起,就在我正慢慢享受这种久违的舒服感觉时,按摩女郎推门走了进来,身上只围了一条白色的浴巾。虽然她的姿色很平庸,但身材却很棒,起码和秦可一不相上下,和郭澄也没有太大的差距,对于她如此着装的突然走进,让我感到很是不自在,身子僵硬的坐在浴缸里,但没想到更让我惊讶的是她走到了浴缸旁,用手撩了撩水以后冲我笑了一下,然后很自然的脱去了浴巾,跨进了浴缸,坐在了我的对面。这让我想起了很多毛片里的镜头,我和佟晨也曾经一起洗过澡,但在如此豪华的浴缸里却是头一次。

    按摩小姐想是看出了我的尴尬于是主动与我交谈。“先生是大学生吧?”

    “你怎么知道?”我惊讶的同时,一直思考着那里露出了破绽。

    “呵呵,平时来我们这的大学生很多的,你们毕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和那些粗野的社会上的人就是不一样,一看就能看出来。”听到她的这番话,让我想起了前段时间许多媒体惊呼现在大学生堕落的如此严重,吃喝嫖赌无恶不作。我在对媒体的反应感到好笑的同时,也对某些记者的职素质深表怀疑。如果哪个报社的记者肯花力气,到某个大学当一年的卧底,保准会发现许多更有深度的更有价值的新闻,而不至于对那些在大学生看来是大惊小怪、习以为常的过时新闻大篇幅的报道。

    这时,隔壁的房间传来了张炜和另一位小姐极度的兴奋的呻吟,让我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粗野的社会人”。此时我面前的这位,显然也是受到了戈壁情绪的影响,满面春风的盯着我。“帅哥,咱们不会一直这样坐着吧?”

    “那你想干些什么?”其实处于现在这个环境,傻子都会知道要发生什么,只不过从小就被女生惯出了在这方面不太主动的毛病。

    “你不会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吧?”

    “如果是,会怎么样?”

    “啊!真的啊!你这么帅,我又是第一个服侍你的人,这次特殊服务就不收你钱了!”说完,她慢慢的把身体向我移来,而我此时只顾盯着她胸前那两团雪白的肉球。
只要一分钟就可以碰到一个人,一小时就可以喜欢上一个人,一天就可以爱上一个人,但需要花尽一生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            

举报 使用道具

回复 支持 反对
会飞的猪  曼省名人  发表于 2006-7-31 02:48:4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一章“冰”与“火”的转变

    她慢慢的把身体靠近我,低下头开始用舌头舔着我的每一寸肌肤,这让我身上迅速的起了一层鸡皮疙瘩,随着她的头越慢慢的向下移,我的反应就越强烈,终于她的嘴到了使我感到最刺激的地方。淡黄的灯光,性感的裸体女郎加上酒精作用,使我从佟晨走后就开始积压在心里的欲望迅速的爆发出来,我稍微的抬起身体来迎合她的动作。就在我产生想占有她的冲动的那一霎那,我的手慌乱中碰到了凉水开关,顷刻间大股的冷水喷到了我的脸上,让我迅速的清醒了过来,心里的欲望也迅速的灰飞烟灭。

    我一把推开了忙得不亦乐乎的按摩女郎,望着她惊恐而又充满疑惑的眼神,我只能以我性冷淡为由来敷衍她。

    我猛地从浴缸里跳了出来,迅速地擦干了身上的水,匆匆的穿上衣服,然后离去,我并没有告诉张炜,因为我不想趁他战的正酣的时候去打扰他。

    从洗浴中心到我家的路不算短,但我却选择了步行。一路上,佟晨和秦可一的身影交替着出现在我的脑子中,从回忆和佟晨第一次激情到幻想和秦可一上床,总之今天我的大脑完全被色情所占据。就在这些镜头不断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的同时,我也为刚才所发生的一切感到很恶心,虽然对于这些早已司空见惯的东西不以为然,但发生在我身上的时候却使感我到很不可思议。很庆幸自己及时的碰开了冷水龙头,否则我一辈子都不会安心。

    就在不知不觉中,我到了我家的楼下,但我却迟迟不肯进去,我想使自己再清醒点,同时确认自己的兽欲已经发泄的差不多了,否则我真难想象在胃里的酒精和头脑中的淡黄色思想的双重作用下,会对秦可一这个大美女作出些什么事来。

    当我开门进来时,秦可一正在沙发上坐着看电视,对我的进门毫无反应,两个眼睛只是直直的盯着电视。从她的面部表情可以知道,她现在的心情一定很不爽,我选择静静的走向房间不去招惹她。

    “干什么去了?现在才回来。”在我即将踏进房门的时候,秦可一忽然用平静但却不失威严的语气问道,这让我回想起以前每次和那些狐朋狗友鬼混后回到家里,佟晨的反应。

    “和朋友一起去庆祝了一下今天所取得的胜利。”我一边说到,一边有气无力的坐在了秦可一的旁边。

    “离我远点!一身酒味!”秦可一说完后,用脚蹬了我一下,而我借着秦可一蹬我的力量,一头倒下,半躺在沙发上。

    “警察怎么处理你们的?”在寂静了数秒钟以后,秦可一终于忍不住问我,语气已经温柔了很多。于是我把我们在派出所的遭遇简单的向秦可一做了介绍,由于我过早的向她透露了结果,所以在我介绍过程的时候,她的反应极为冷淡,在我介绍完以后,她只是“噢”了一声,然后选择继续看电视。

    我们就这样尴尬的坐在客厅里看着无聊的电视节目。“你从警察局出来后为什么不给我打个电话?人家李松威都知道给嘉嘉报个平安。”

    “你怎么知道李松威出来后给赵丽嘉打了电话?”我疑惑的问道。

    “你们被带走以后,我和赵丽嘉就一起回来了,直到李松威打来电话后,她才走。”

    “啊!那她岂不知道咱们在一起住了吗?”

    “我都和她解释清楚了,瞧给你吓的那样!我都不在乎!”

    “我是怕赵丽嘉误会后,会笑话我眼光下降。”

    “我看你现在才是瞎了眼!而且还没心没肺,连电话也不打一个。”

    “人家那一对是恋人关系,打个电话是正常的,我给你打电话算什么啊?莫非你也很紧张我?”

    “少臭美了你!我是怕你万一真进去了,我无法和房东联系了,那这租房子的事怎么办啊?你要进去了,我高兴还来不及那!”

    “那对不起,让你失望了!”
只要一分钟就可以碰到一个人,一小时就可以喜欢上一个人,一天就可以爱上一个人,但需要花尽一生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            

举报 使用道具

回复 支持 反对
会飞的猪  曼省名人  发表于 2006-7-31 02:4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工夫和你扯了!我睡觉去了!”秦可一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之后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转身向房间走去。我真的很担心秦可一的大眼睛,每天瞪我的频率如此之高,会不会对她的视力产生影响。

    “你都两天没洗澡了,别忘了洗澡!还有明天早点起来帮我把宽带接上。”秦可一在即将到房间门口的时候,忽然对我说到,然后转身进屋。我这时心里不由得感到好笑,我明明刚从浴缸里爬出来还不超过两个小时,却又要再次去冲澡,但一想到刚才那个按摩女郎留在我身上很多的唾液,就觉得应该有必要再洗一次。

    我轻轻的拧开了淋浴的开关,暖呼呼的水流顺着我的头发流淌至全身,我一只手拄着墙站着,慢慢的享受淋浴带来的快感,这种快感有别于在洗浴中心的感觉,那种感觉虽然舒服,但心里很不踏实,而此时却没有任何挂念。我仔细的用浴巾擦着每一寸肌肤,尽量不留下死角,然后又用浴液把全身上下都洗了两遍,就好象电影里那些被强暴后的女子,洗澡时的表现。

    从厕所走出来后,深深的松了口气,一边擦着身上的水,一边托着疲惫的身躯走进房间,一头扎在床上,伴随着眼前飘过的佟晨的影子,我很快进入了梦乡……

    第二十二章偷窥的惩罚

    昨夜又是一宿难得的美觉,美得在我七点钟起来时,没有感到丝毫的不适。既然秦可一昨天放话要我早上早点起来,那么就肯定会很早来我房间骚扰我,与其被动骚扰,莫不如主动出击。于是我早早的从床上爬起来,等待秦可一的主动呼唤。可是我在秦可一的门口站了好久,也没听到里面有丝毫起床的动静,于是我趁着这个机会,到厨房烤了两片面包,然后端到客厅一边吃一边等,但也许是我因为心里着急而导致面包吃的太快,秦可一仍然舍不得离开她的那张床,于是我回房间打开电脑,准备去天涯论坛,和那些偾青朋友叙叙旧。

    我最早混迹于天涯时,也曾经以一幅自以为是的伪理想主义者的姿态发帖子,但后来我发现这对我的思想成长极其不利,也很幼稚可笑,于是及时的扼杀了这种愚蠢的心态。有些人总是喜欢自我预估任何发展中事态的未知结果,并同时对正在进行中的现实情节加以编排杜撰,辅以假想,自造逻辑等一切为了迎合自己心意的行为,我称此为“伪理想主义”。

    网民间流传一个词叫“意淫”,用来解释这种伪理想主义,颇得神韵。其实有些网民本身就是最标准的伪理想主义者,据观察,他们长时间在网上瞎游逛,盘踞论坛,实干不多,虚话不少,四体不勤,善长抱怨,思想偏激甚至幼稚,还经常非组织性地扎堆儿聚会,联合签名,转帖拷贝,用于声讨某位男著名导演、某位年少得志的作家,甚至对某个渤海对岸,相隔万里之遥的弱智岛国,来行使各种声势大于运动的妄图表现。

    中国网民所谓追求理想,多就是在网络里发泄些对生活中不公正看法的不满,我能体谅,可令人遗憾的是,这种努力叫嚣后的结局却均往往不济,丢失了实际意义,只是一个自己人瞎闹着玩的过程。回到现实里,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也还是那个月亮,万物万事还各自忠于着自己的性质与轨迹。

    互联网的发展成全了一批笨嘴拙舌,没有思辨能力,只会盲目跟从的货色。穿梭于各个论坛,我经常看到众人回帖里有这么一种特糊涂的句式,比方说,如果张艺谋的新片惹起不满,被批评了,保张派马上会跳出来对原批评者甩蠢话:“你拍一部我们看看啊,肯定还不如他呢。”这种人云亦云的弱智逻辑是发言前不经过脑子的最基本表现。其实聪明人稍微思考思考都能明白一个道理:你我若皆是全才,万事精通。那生病为什么要请大夫,自己对着医书诊治得了,打官司求律师干嘛?自己庭上辩论岂不方便。

    所以我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以他们所谓的“潜水者”的姿态,浏览各个帖子,全当看个笑话,偶尔也能发现几个比较有价值的帖子,拜读之后,深感敬佩,但也不会回帖,因为这种帖子的水平很高,我不会自取其辱的上去丢人现眼。

    就在我刚登上天涯的时候,秦可一的房间传来开门的声音,于是我走出了房门口,靠着门框盯着秦可一,秦可一懒洋洋的从房间里走了出来,挪动几步之后,又一头倒在沙发上,继续闭目养神。

    也许是感到了我的眼睛里发出了“炙热的光芒”,秦可一在躺了数秒钟之后,忽然睁开眼睛看了看我。“你盯着我干什么?”秦可一懒洋洋的问道。

    “你不记得了吗?不记得就算了!”我说完转身要进屋。

    “喂!等一下!不帮我接宽带了!?”

    “你还记得啊?不说早点起来吗?我一大早就爬起来了,可你倒好!”

    “我指的‘早’的概念就是现在!”秦可一不服气地说道。我终于明白秦可一的时间观念和我的存在着时差,我觉得不应该和她继续这种无聊的争吵,于是把本已到嘴边的话强行的咽了下去。我向秦可一做了一个手势,示意她带领我进她的房间。

    我在秦可一的带领下踏进了这个对我来说好似禁地一般的神秘地带,谈不上多么激动,只是对美女的闺房有些好奇罢了。记得以前高中的时候,曾经有幸进过几次女生的寝室,在进门之前,心情无比的激动,因为那时在我们的心里,女寝和女厕所一样充满神秘感,但当我推开这个神秘之门时,眼前呈现的景象却让我们大失所望。凌乱不堪的床铺,黑黑的地板,满地的杂物,满屋子乱挂的衣物,唯一的区别就是那些衣物中,夹杂着不少不同型号的女人内衣和内裤。给我的感觉和男生的寝室没什么两样,而且很多寝室比男生寝室还要乱,所以从那时起,开始有女人和男人一样不可靠的想法,同时在我心里埋下了要在某些方面自食其力,不靠女人的思想种子。

    秦可一的房间很整洁,房间里飘溢着一股淡淡的苹果香,布置得有点像小女孩的房间,硕大的床上,堆放着五六个各式各样的娃娃,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秦可一性格的另一面。从她的房间也可以看出秦可一还没有完全丧失女人的某些天性。

    我帮秦可一接上解调器,把她笔记本驱了一下,然后开始从我那屋拉出一根网线。就在我我和秦可一一起跪在地上,固定网线的时候,我无意间通过秦可一体恤的领口看到了秦可一的胸部,由于早上刚起来的原因,秦可一并没有穿内衣,两个雪白、硕大的胸部,时隐时现、飘忽不定的出现在我的面前。我的思想和目光此刻完全被秦可一的胸部锁定,而此时秦可一正专心致志用手固定住网线,等我往上摁图钉,并没有察觉到我的龌龊行为。

    “看什么哪?还不快摁!”也许是看我半天没有下手,秦可一抬起头来冲我喊到,当察觉到我正盯着她的胸部时,她迅速的用两只手拉紧了衣服,红着脸狠狠的瞪了我一眼,然后气呼呼的走到她的床边坐下。而我则手忙脚乱的开始摁图钉来掩饰尴尬,可是我忘了秦可一的此时已经把手拿走,致使网线移了位置,而我此时心里正回忆着刚才的那一幕,外加担心刚才的那副嘴脸会影响我在秦可一心中的形象,所以心思完全没在固定网线上,综合以上的情况,致使一个图钉被结结实实的摁进了我的手指里。
只要一分钟就可以碰到一个人,一小时就可以喜欢上一个人,一天就可以爱上一个人,但需要花尽一生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            

举报 使用道具

回复 支持 反对
会飞的猪  曼省名人  发表于 2006-7-31 02:4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我呻吟的声音借助空气,扩散到整个单元的时候,秦可一匆忙的从床跳起来,蹲在了我面前,看着她紧张的样子,我的疼痛感顿时消减不少。

    “你死人啊!这么大了,还能把图钉按到手里,还能干点什么!”虽然秦可一的话的内容不怎么样,但语气却让我心里美滋滋的。她一边说着,一边帮我把图钉慢慢的拔出来,然后准备用嘴帮我吸一下伤口。

    “你要干嘛?”我下意识的把手往后缩,但并没有挣脱开秦可一滑腻腻的双手,我之所以有这种反应是因为我不敢相信秦可一会有如此的举动。

    “喂!你别不识好歹,这图钉这么脏,肯定有很多细菌,我都不嫌你脏,你到嫌弃起我来了!”

    “我……我不是那个意思……,是……”这时秦可一的胸部又时隐时现的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于是我开始语无伦次。

    “手都扎成这样了,还不老实!!没人管你了!!”秦可一再次意识到被我偷窥后,狠狠的掐了一下我受伤的手指,然后站起来气呼呼的走出房门,剩下我一个人,跪在地上痛苦的呻吟着……

    第二十三不应有的尴尬

    我和秦可一异性同租的日子就这么在不知不觉中慢慢的开始了,其实没有什么神秘,或许每个人在这样的生活开始之前,会充满期待和憧憬,甚至是想入非非,但是一旦开始了,却也只是一个慢慢习惯的过程,习惯对方的习惯。

    秦可一其实是一个很好相处的女孩子,没有很多女生固有的斤斤计较和虚伪的假矜持。和她相处的日子并不多,但是我已经感到学校的钟走得很慢了。每天从出门的一刻起,我就总是在盼望着下课,好不容易下课了,我就忙不迭地往家里赶。这都是为了什么呢?我往往在上楼时问自己,然后给自己一个无关秦可一的理由,掏出钥匙,打开房门。

    喝酒、蹦迪等类似和狐朋狗友的聚会能推就推,推不掉的也尽可能早回来。每次放学的时候,路过超市或菜市场,我都会买菜回去,虽然秦可一的不平等条约中规定我每周给她做四顿晚饭,但事实这段时间,只要我在家,几乎都给她做晚饭,而秦可一也经常顺路买很多东西让我给她做,虽然我会跟她时常抱怨,但其实我心里到很愿意,毕竟留住一个人就要留住她的胃。有时候我上课时会主动给秦可一发短信问她吃什么,而有时候秦可一也会给我发短信主动告诉我她想吃什么,但为了保持身材,秦可一每次吃的都不是很多。

    我们的生活很少有交集,只是各自忙着各自的事情,即使在学校也很少能碰到,只有在晚上回到家里才能见到对方。但我们会每天都抽出一点时间进行交流,聊天的内容不限,好像我们是为了聊天而聊天一样,两个人每次都很默契的出现在客厅,即使有时聊到无话可说,我们也会尽量挑起另一个话题来继续我们的交流。虽然和佟晨度过了一年多的同居生活,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其实并不多,由于职业特点她每周至少四天的时间是在飞机和异地度过的,除了短信和电话,每次做爱后我们相拥着聊天成了我们最主要的交流方式。

    我和秦可一之间的尴尬和隔膜也随着相处时间的增加而减少,除了睡觉的时候,秦可一的房门总是敞开着,而有时候她也会忽然闯进我的房间把我从熟睡中拉起来。当我在房间里对着电脑忙我们工作室的作品时,秦可一会尽量的保持安静,在客厅里看电视时,也会把音量调到最低,有时候还会默默的走进来递给我一个洗好的苹果或扒好的香蕉然后再摸摸得离开。我们的心里都默认了这种类似情侣似的生活方式的存在……

    今天早上秦可一好像起的出奇的早,一大早上就开始叮叮当当的不知道在忙些什么,使我本来想逃课睡个懒觉的冲动完全消失,于是我吃力的从床上爬起来,走出了房门,看到秦可一正在把一个洗好的床单搭在阳台上的晾衣绳上,浅色的被单中间,有一团发黄的污渍。

    “呵!这么大还尿床啊!”我幸灾乐祸的说到。秦可一听到后,红着脸白了我一眼,然后一声不响的走进了房间。这让我感到了很莫名其妙,我们经常开的玩笑中比这过分的她都不在乎,怎么今天会有这样的反应?看了看表,马上就要到上课的时间,于是我匆忙的收拾了一下自己,向学校赶去。

    在即将下课的时候,我给秦可一发了一条短信,问她想吃什么,但秦可一却没有给我回,从短信的回执可以知道,她应该是收到短信了。就在我正为今天秦可一古怪的表现迷惑不解的时候,一个念头突然闪现在我的脑海中——莫非秦可一的生理期到了?我开始回忆佟晨生理期到来时的状态,似乎有些相像。于是在下课后去超市买菜的时候,我特意的买了一块猪肝,因为我从一本书上看到猪肝不仅名目还补血。我曾一度有卖只鸡回去给她炖鸡汤的冲动,但考虑到那是坐月子的妇女的专用食品,好像不太适合秦可一现在的状态,所以打消了这个念头。

    当我回到家,打开门的时候,秦可一正盖着一条毛巾被,半躺在沙发上看电视,双手捂着肚子,表情有点痛苦,对我的进门也不理睬。这种情况很好的证明了我的猜测,同时也证明了另一个事实,秦可一属于在女性中占80%左右的痛经群体。我把东西拎进厨房,然后给秦可一倒了一杯开水,放在她旁边的茶几上,秦可一仍然对我不理睬,继续看着她的电视。而我此时也意识到以她目前的这种状态,还是不去招惹她为好,因为我曾经在一本杂志上了解到,生理期到来时的女性脾气都不会太好,尤其是痛经的女性。于是我蹑手蹑脚的走到厨房,小心翼翼的开始做饭,尽量不给她和我吵架的口实,其实我倒不是怕和她吵架,只是觉得以她目前的状态再和她吵架,似乎有些不人道。

    “康健!你帮我个忙好吗?”秦可一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已经站在厨房门口,一只手抚着墙,一只手仍然捂着肚子。

    “说吧。”

    “你……帮我下去买包卫生巾好吗?”我此刻的表情已经不能用惊讶来形容,手中的菜刀也开始摇摇欲坠。

    “你疯了?我一个大男人给你买卫生巾!!”

    “哪有什么啊?你以前没帮你女朋友买过啊?又不是让你用!”

    “我女朋友才没你那么变态的想法那!”

    “不去拉到!”秦可一狠狠的瞪了我一眼,双手捂着肚子,一步一步慢慢的向沙发走去,看到这一幕,同情心又开始作祟。

    “好啦!我去行了吧!”我极不情愿地说到。

    “我就知道你最好了,多买几包回来啊!再给我带包话梅回来!”秦可一忽然间挺直了腰板,表情也变的轻松了许多,让我不得不怀疑我又中了他的圈套。

    我选择去一个离我家比较远同时也比较偏僻的超市,我的住的地方离学校很近,所以附近的几家大超市都会碰到我们学校的学。一个在学校备受关注的公众人物,被发现在出现在某个超市的角落里,对着满货架的卫生巾发呆,并且还挑选其中的一种……,想到这里就感到毛骨悚然。

    在步行了将近十分钟后,我像个贼一样的出现在了某个超市,我以敏捷的身手移动了摆放卫生巾的地方,却发现面前站着七八个也在挑卫生巾的女生。其中一个还领着男朋友,而且还一边挑,一边不厌其烦的给男朋友讲解各种不同牌子卫生巾的特点和感受。我完全能理解面前这个红着脸的男生的感受,当我们的目光交汇时,我从他的眼睛中感受到了无助于痛苦。
只要一分钟就可以碰到一个人,一小时就可以喜欢上一个人,一天就可以爱上一个人,但需要花尽一生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            

举报 使用道具

回复 支持 反对
会飞的猪  曼省名人  发表于 2006-7-31 02:4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趁所有的女生都没有注意到我的时候,迅速的从货架上抽出几包放在框里,然后故作镇静的踱步走出这个区域,有从其它的货架上拿了两包话梅,然后等到款台没有人交款时,我迅速的冲了过去,以及快的速度付完了钱,然后匆匆的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回到家后,我把卫生巾和话梅交给了秦可一,然后继续到厨房去做饭,没想到我刚走进厨房,客厅里就出现了秦可一的暴吼。“康健!你这头猪!你买得这是什么啊?”

    “这不是卫生巾吗?”我从厨房走出来,一脸疑惑的问道。

    “是你个头!这是护垫!”秦可一哭笑不得地说到。

    “护垫!干什么用的?我又没用过,哪知道啊?我看它和卫生巾都放在一起,还长得那么像!”

    “护垫就是……,哎呀,反正说了你也不知道。”秦可一有点开始不耐烦。在看了我数秒之后,秦可一又换成温柔的语气让我再帮她换一个,有点像求我的意思,让我无法拒绝。

    于是我再次向那个超市走去,感觉好像刚出虎穴又入狼窝。

    我再次像贼一样的出现在超市,利用和刚才几乎一样的技术动作,完成了这次采购,我在拿了卫生巾的同时,特意的看了一眼上面是否标明了“卫生巾”和“护翼”等几个大字,直到确定无误时,才去款台交款。

    就在我即将付钱的时候,身后一个上了年纪的大妈用很大的声音热情的向我说到,“小伙子,这个牌子的不太好,前几天报纸都曝光了,那边的‘xxx牌’很好,还带双层护翼。”

    也许是上了年纪的人听觉不太好,所以说话的声音很大,大到本来不怎么大的超市都能听见她的声音,于是我迅速的成为了这个超市的焦点。我不得不在万众瞩目下灰溜溜的再次的离开了这个超市,临走时还不忘和大妈道了个谢。

    第二十四章无聊的婚礼(1)

    吃惊的事情来临前,生活往往是平静的,就好似黎明之前是黑夜一样。三天前,接到了一个好久都没有联系的初中同学的电话,就在我正奇怪他是如何知道我电话的时候,他告诉我他要结婚了并且希望我去参加他的婚礼,于是我把所有放在思考他是如何知道我电话上的精力,转移到对他即将结婚的惊讶中。

    在我对他残存的记忆里,只剩下天天蓬头垢面、总是因为鼻腔里某些器官分泌旺盛而使鼻子上时不时的挂着黄色粘稠状液体,也正由于此形象而使他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还荣登“99年度xx中学十大最不受女性欢迎人物”。没想到命运弄人,沧海桑田,谁能想到我们当年的那批同学中最早结婚的竟然是他。

    由于我们初中毕业后就失去了联系,所以不他清楚他在初中毕业后究竟遭遇了什么奇遇,但据这厮在电话里介绍初中毕业后上了职高,学的是导游,后来考上了省旅游学校,今年专科毕业,进了他家亲戚在哈市开的一家旅行社当导游。据我后来分析,可能是初中毕业开始,常年身处在“彩蝶狂舞”的导游专业中,自然会遭受到不少心理和生理上的打击,致使内心深处的荣辱感一发而不可收拾,所以才有了今天的局面。

    早上起了个大早,把自己精心的打扮了一下,穿了一套相对正式点的衣服,毕竟会有很多多年不见的老同学,不能显得太寒酸。

    秦可一睡眼惺忪的从房间走出来,看到我的这番情景,感到有点奇怪。

    “你大早上打扮这么精神干什么啊?去相亲啊?”

    “呵呵,猜的很接近,是和‘亲’有关,不过是去参加婚礼!”

    “参加婚礼!?谁的婚礼啊?”

    “我一初中同学的婚礼。”

    “噢!那一定很热闹啊!带我去好不好啊!我从小就喜欢参加婚礼,因为热闹,还有糖吃!”

    “带你去!你又不认识我初中同学!”我对秦可一这种类似小孩子喜欢凑热闹的心态有点反感。

    “我不认识你吗!认识你就行了!”

    “那怎么行啊!我怎么好意思!”

    “哎呀!有什么不好意思地,就说我是你女朋友就得了!快点的,别废话了!”秦可一不耐烦地说到。

    “我女朋友?拉倒吧!我可丢不起那个人!今天会有我很多的初中同学到场,我可不希望他们因为我找个如此劣质的女朋友而笑话我!”其实我心里已经同意秦可一的要求了,因为带秦可一这样的美女出现在公共场合确实是一件很张脸的事情,只要秦可一稍微再坚持一下,我就会向她妥协。人们都说女人喜欢口是心非,其实在我眼里这方面男人的表现也比女人强不到哪去。

    “不带拉到!”就在我正准备向秦可一妥协时,她却选择了放弃,这到把我放到很尴尬的境地,进退两难。

    “喂……喂……!你真不准备去了!?”

    “你又不想带我去,我来能赖着你不成!”

    “那个……你……不再考虑一下吗?”

    “啊!?你有病啊!刚才不想带我去的也是你!现在又让我来考虑!?你是不是心理有问题啊?”

    “少废话!想去就赶快打扮一下,尽量少给我丢点人!”

    “你什么态度!好像我等你施舍一样!我还不去了那!”秦可一恢复了她大小姐的脾气,向我喊到。

    “好了,算我错了。我正式要求秦可一小姐和我同参加这场婚礼!”我说完,办弯个身子,做出舞会上男士邀请女士跳舞时的动作。

    “那我勉强答应你吧,等我会儿!”秦可一强压住笑容,装作一本正经的说到,然后跑向她的房间。

    就在秦可一十分钟后从房间走出来的同时,张炜在楼下按响了他的车喇叭,表明他已到了我家的楼下,而我此时的注意力完全被从房间走出的秦可一所吸引,根本没意识到张炜正焦急的在楼下等我下去。

    秦可一选择了一套介乎于职业装与休闲装之间的衣服,加上画上了淡妆,使秦可一产生了平时所没有见到的另一种形式的美,同样令人惊诧。最终还是张炜的汽车喇叭声,打断了发呆的我。我和秦可一匆匆的向楼下走去。

    从张炜的表情中可以看出他已经极不耐烦了,靠在车门口,一只手拼命的按着车喇叭,用另一只手抽着烟。看到我出来后,刚想对我说点什么,嘴却忽然凝固住了,从他的嘴型可以看出,无非就是那几句骂人的口头语,而嘴部动作的麻木,我想最合理的解释就是他也被初次相见的秦可一的美貌所震惊。

    我仔细的观察了这厮的眼神,由泛着微弱的光芒到喷射出“炽热的绿光”最后又变得暗淡无光,过程虽然极为短暂,但我想他此刻的内心活动是剧烈的。在我把秦可一向他简单的介绍之后,他主动热情的伸出了他的手,这时我抢在秦可一前面替秦可一握住了他的手,虽然我和秦可一没什么关系,但却不希望她遭受粗人的“玷污”。

    秦可一和张炜都为我这莫名其妙的举动而感到疑惑,我于是用催促他们赶快上车作为掩饰。秦可一一头钻进了后座,而当我即将打开副驾驶的车门时,张炜神秘兮兮的把我叫到了一边,一脸龌龊的对我说到,“行啊,哥们!以前佟晨走得时候我还为你捏一把汗那,怕你至此以后再也找不到心仪的了?没想到这个比佟晨还要强。”

    “别扯了!我们之间没什么,就是合租在一起,纯洁的男女关系!”
只要一分钟就可以碰到一个人,一小时就可以喜欢上一个人,一天就可以爱上一个人,但需要花尽一生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            

举报 使用道具

回复 支持 反对
会飞的猪  曼省名人  发表于 2006-7-31 02:49:21 | 显示全部楼层
“操!《梦里花落知多少》里面有一句话说到好,‘都有关系了,还纯洁那!’”

    我在惊叹张炜开始涉及一些文学作品的同时,选择了沉默,转身上了车,很欣赏老罗的一句名言“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在去婚礼的这一路上,张炜的嘴始终没有闲着,一直在试图讲些笑话来逗秦可一开心,并且近一步想在美女面前表现自己。我始终认为一个人的幽默感与这个人学识和智商有着某种联系,所以这也就决定了张炜的笑话如果不走成人路线,就会相当的无聊。

    秦可一似乎是为了不想打击张炜的自尊心,所以一路上始终保持着笑容来迎合张炜,而我此时觉得张炜和秦可一两个人的行为很好笑,所以一路上也总是面带微笑,这就让张炜产生了他的笑话很有市场的错觉,所以更加激发了表现自己幽默感的欲望,我们就在张炜的那些蹩脚笑话中,不知不觉的到达了目的地。

    新郎子在门口热情的接待着每一个参加婚礼的客人,看我和我张炜下车向他走来,显得很兴奋,神态给我感觉好像是在向我们示威“老子现在牛X了!”

    经过几年的磨练,新郎子满脸的黄色不明物体已经从它原有的位置上消失,也不再像以前那么不修边幅,脸上多了一副眼镜竟也显示出了几分书生气。在热情地与我们交谈的同时,把我们熟练的领到了礼金收取处,然后向我们表示还有其他客人要招待,一会在聊。我一边掏出红包,一边怀疑他邀请我们来的主要目的。我脑海里这时闪现了,在凌晨两点钟,一对新人在新房的床上没有干进行做爱这项本来应该例行公事的运动,却忙着在床上数钱的景象。作为一个已经接受大学三年的系统理财教育的人,我不知道是否应该提醒他,据某位权威人士研究而得出的结论,礼金的75%是需要日后加息奉还的。

    这时,接新娘子的车队缓缓的开到了酒店的门口,一共十辆车,前五辆清一色的奔驰600,看这排场他的家里一定是为他下了大血本了。在我眼里,现在人对结婚的态度,已经不是浪漫到极限的由头那么简单了。中国人理解浪漫,总和钱字挂钩。我小时候挺爱看婚庆典礼的,露天在楼群间举办的那种,倒不是早熟、思想复杂,主要是生性贪热闹。我发现与小孩观察婚礼的视点不同,大人们更偏好借此机会显露些什么,比如攀比经济实力,借筹划之便大摆排场,向亲戚眷属及邻居生人们证明自己有钱,讲气派。

    婚事大操大办,在中国成了一个必须遵循的民间传统,其深远影响已经渗透进好几代人的灵魂之中。是凡男人,都要在结婚前许多年就为这人生一大目标做酝酿,立长志,努力准备。甘作半辈子穷人尚不要紧,熬到婚礼这日再暴发积怨不迟,能扮一天富翁就好,哪怕下半生喝粥咽咸菜,那也是没丢虚荣脸,没辱没祖宗的名声。更有许多“孝子”选择毕业后就结婚,趁机榨干了父母的最后一滴血。没有工作或拿着几百元的工资,却在新婚之际住着百平米的楼房,用着高档的家用电器,这也许就是许多老外对咱们发出“神秘的东方国度”这种感叹的原因。

    曾经幼稚的我在看待各种婚礼场面时,第一感觉不径相同:所谓结婚,不是娶媳妇,而是买媳妇。

    第二十五章无聊的婚礼(2)

    从彩车上下来的新娘子,虽然浓妆艳抹,但也摆脱不了庸俗的气质和平凡的长相,看来我这位同学的“买卖”不大划算。我和张炜、秦可一随着大帮人流走进了酒店,被我同学热情的母亲带到了一张桌子前,在座的所有人都是和我在初中一个班并且现在在哈市的人,几乎都在上大学,只有一两个在工作。看到我和张炜的到来,显得很惊讶和兴奋,但见到秦可一后,他们的目光便迅速的转移到了秦可一的身上,几个女生的眼中还流露出嫉妒的目光。当我向他们介绍秦可一并说她是我女朋友的时候,众人的目光迅速有了变化,仿佛是替秦可一感到可惜,让我看了很不爽。

    几乎一桌子的大学生,所以聚到一起交流的话题,也几乎脱离不了大学。在这一桌子上大学的人中,来自黑大、哈工大、哈师大、哈理工、哈工程、哈医大,总而言之,没有比我的学校再烂的,但我却是鲜有的几个通过正规渠道走进大学的人,所以在他们面前,我从没感觉到任何的自卑。但有些人却没有太高的觉悟,混进了好的学校,就认为自己真正的属于这个学校,志高气昂的和你高谈阔论,真把自己当回事了,一口一个“我们学校”,反过来还以嘲笑的口气来对我指指点点,以便用来满足他们愚蠢的虚荣心。我只能对这种人表示同情,既然他们有这个精神需要求,那我干脆做个好人满足他们,我和张炜只是埋头的吃着东西,无论他们说什么我只是点头。秦可一听到某些人的言论后却明显的不高兴,拉着个脸,有时还会瞪瞪那个人,于是我在桌子下面轻轻的用手碰了碰秦可一,示意她不要理那些人的屁话。

    婚礼伴随着古老、沉闷的《婚礼进行曲》开始了,我不清楚为什么当时西方人会选择如此沉闷的音乐作为庆祝,一点也体现不出丝毫喜庆的地方,虽然中国的《喜气洋洋》也不怎么样,但起码听起来不至于会让有的人分不清是婚礼还是葬礼。在婚礼进行曲刚结束的时候,就有小部分人匆匆的离开,仿佛他们来参加婚礼只是为了来送钱一样。而剩下的大部分人就在那里埋头苦吃,任凭司仪如何的卖弄也无动于衷,而司仪也无视台下参加婚礼的亲友的反应,一味孤行的讲着蹩脚的笑话和弱智的顺口溜,偶尔几声稀疏的掌声,就会使他向被注射兴奋剂一样。台上的人和台下的人犹如在两个世界,互不干涉的各自忙着各自的事情,这场尴尬的婚礼丝毫看不出任何的热闹和喜庆,一切的程序和仪式都在机械性的执行着,我真怕我参加这样的婚礼过多以后,会产生结婚恐惧症。

    在婚礼进行了大概一小时后,黔驴技穷的司仪终于提出要玩一个愚蠢的游戏,大概的规则就是,新娘背对着所有亲友然后抛一束鲜花,接到的人将会可能是下一个结婚的人,并上台来接受新郎新娘的祝福。我不知道是谁发明了这个无聊的游戏,但好像是从西方传进来的,我很纳闷为什么中国在学习外国先进的技术和思想不是很成功的同时,却成功地引进了这么多无聊的习俗。

    新娘子和新郎在司仪的命令下转过身,然后再司仪的数完三个数后,两人一起把手中的花向后抛去。此时我和张炜正在为争夺桌子上新上来的一盘蒸大虾而忙得不可开交,根本也顾及到事态的发展与变化,就在张炜正庆幸他的筷子已经即将碰到桌上的最后一只大虾的时候,那束花很及时的飞到了装虾的盘子里,阻止了张炜对虾的企图。因为这束花,我们这桌迅速的成为了这场婚礼的焦点,而张炜更是焦点中的焦点,他此时显然还没有意识到他已是此时的公众人物,很粗鲁的把花拿起来扔向一边,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夹住了那最后一只虾。看到这里,我不得不为张炜的行为感到丢人,好歹也算是个黑道上的“白领”,怎么“堕落”到如此的地步,一点也不像香港电影里那些黑社会大哥的表现,他此时应该明白他现在的行为损害的已经不是他个人的影响,而是影响到了哈尔滨黑社会的整体形象。

    “好,恭喜那位美丽的小姐获得了新人的祝福,请走上台来。”在司仪的提醒下,我才忽然意识到那束花鬼使神差的飞到了秦可一的手里。而是此时秦可一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表情很镇定的站了起来走向舞台,我想这可能是得益于秦可一经常走T型台的原因。

    在座的所有人立刻被登台后的秦可一所表现的高贵的气质和美貌所吸引,很多人都纷纷在下面小声地议论,而台上的新娘也由于被高她一头的秦可一抢了风头而显得不太高兴。

    “这位小姐,是娘家人还是婆家人啊?”司仪又开始了弱智的提问。

    “啊……应该算是婆家人吧!”秦可一犹豫的说到。

    “噢!婆家人中能有这么漂亮的小姐,看来你们娘家人那边要争口气了!”我怀疑这个蠢司仪是被派来挑起两方矛盾的。

    “请问小姐贵姓?”

    “我姓秦。”
只要一分钟就可以碰到一个人,一小时就可以喜欢上一个人,一天就可以爱上一个人,但需要花尽一生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            

举报 使用道具

回复 支持 反对
会飞的猪  曼省名人  发表于 2006-7-31 02:49:34 | 显示全部楼层
“秦小姐。恭喜你得到了我们这对新人的祝福,我冒昧的问一句,你结婚了吗?”

    “没有。”秦可一有点脸红的回答到。

    “那有男朋友了吗?”司仪似乎有点兴奋的问到。

    “……有……。”秦可一说完后,把目光投向了我,此时我们目光交汇,从秦可一的眼神中似乎传递出了令我欣喜的信息。

    “能否在这里对你的男朋友说几句话。”

    “说……?说什么?”秦可一显然被司仪弄得不知所措。

    “什么都可以?”

    “啊……!希望她不用让我天天给他做饭,不用让我天天给他洗衣服,收拾屋子,不要天天欺负我,骂我,对我好一点点就行。”秦可一忽然调皮的说到。我们桌上的所有同学听到这些话都,都纷纷向我投来鄙视的目光,仿佛我是个十恶不赦的恶棍。

    “呵呵。有这么美丽、贤惠的女朋友,我想你男朋友不会这样对你的。”我忽然觉得一向被我视为愚蠢的司仪有着比我们这些同学无法比拟的智商。

    “呵呵,但愿吧!”秦可一说到这里偷偷的看了我一眼。

    “那好,我代表我个人和这对新人祝愿秦小姐和她的有情人终成眷属。”司仪说到这里,新郎新娘递给了秦可依一份小礼物,秦可一接过礼物后对他们表示了感谢并说了一些无关痛痒的祝福话后,高兴得走下了台,坐在我旁边,而我此时用一种充满杀气的目光看着她。

    “你干嘛?”

    “你天天给我做饭、洗衣服?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不用感谢我,女人一向都是命苦的!”就在我刚想对秦可一发作的时候,她调皮的用眼神示意了我一下,这时我才发现有几个同学正在看着我们,作为一个自认为有内涵的男人,我不得不决定回家在和她算这笔帐。于是我和张炜又把头低下,继续横扫桌子上的菜。

    随着婚礼的继续进行,和我一桌的人陆续的都显得不耐烦,纷纷的把恶毒目光投向司仪,也许是良心发现或许被底下所有人的情绪所感染,司仪终于宣布了婚礼结束,这时所有桌子上的人都匆忙的起立,仿佛逃难一样的向门口涌去……

    第二十六章病态美

    在回去的路上,张炜提议去他那里聚一聚,秦可一说晚上要给模特队的新成员训练,于是我们把她送回学校,然后杀向了张炜的酒吧。在去的路上我分别给李松威和马可打了电话,我喜欢喝酒的时候气氛比较热闹。当我们到酒吧的时候,李松威和马克已经在那里等着我们了。很吃惊的是赵丽嘉今天也和李松威一起来了,在我的印象中,赵丽嘉一直是以反对人类酗酒的斗士自居,没想到她的身影也会出现在酒吧,也许是出于女人的敏感,她一定怀疑我们会酒后乱性,特别是在马可和张炜同时登场的时候,此情况出现的概率会大增,基于以上几点从而触动了赵丽嘉敏感的神经。

    由于我的原因,赵丽嘉和马可、张炜都早已熟悉,反倒是和李松威认识的时间比较短,所以对于她的到来我们并没有感到多少的不适应,何况有美女坐陪,还会起到调节气氛、增强胃蠕动的功能。于是我们一起上了二楼的一个包房,在进去之前,我特意提醒了一下张炜,要把包房里的KTV设备搬走,我实在是过怕了在马可产生的噪音下喝酒的日子了。据我了解,正常的人在酒精的催化下,性激素的分泌会比较旺盛,而马可除了性激素旺盛外,大脑皮层下,控制音乐方面的那块区域中的某种不明激素也会比平时旺盛,于是平时一唱歌就会脸红的像猴屁股一样的他,在酒过三巡之后,往往会下意识的去寻找麦克风,就好像是小时候看过的一部美国动画片里一吃香蕉就会变成超人的“Bananaman”。

    李松威的酒总是被赵丽嘉消灭于无形之中,这让马可和李松威感到很恼火,东北人的彪悍之处除了性格之外还要体现在喝酒上,在酒桌上六亲不认,敢耍花样的人那无疑就是在玩火。于是在马可和张炜的惩罚性劝酒下,李松威终于摇摇欲坠,而赵丽嘉此时也为她的愚蠢行为而深感内疚。在李松威即将崩溃之际,我们又把矛盾的焦点转向了马可,因为我发现他又开始有找麦克风的冲动,于是我向张炜使了个眼色,他趁马可不注意之际,把马可的酒换成了伏特加——据说能替代酒精的一种烈性酒,结果可想而知,马可在烈酒的作用下,迅速的变成了一头死猪,于是在没有任何危险的情况下,我们继续碰杯。

    在碰杯几次之后,张炜接到了一个电话,我听出是一个女人的声音,还带有略微的愤怒,而看到此时张炜对着电话的温柔和唯唯诺诺,使他在我印象中的形象由一头充满雄性荷尔蒙的雄狮变成了一只被阉割过的公猫。

    我在张炜放下电话后,试图对电话另一头的那位神秘女士的身份进行讯问,但他除了说是一位朋友以外,拒绝回答任何实质性问题,让我觉得更加诡异。张炜在接完这个电话后,开始表现的很兴奋,有些坐不住,在又喝了几杯之后,就匆匆的向我宣布宴会结束,把我们草草的打发走了。

    我向李松威和赵丽嘉告别之后,扶着醉成一滩烂泥似的马可上了一辆出租车,我把车窗摇开,把马可的头靠在车窗处,这样会减少他吐在我身上的几率。

    在我摇摇晃晃,迷迷糊糊的几乎就要睡着的时候,车子停在了马可住的地方的楼下,平时骨瘦如柴的马可,在我怀里却出奇的沉,我几乎是用拖死猪的方法把他弄到了家门口。

    我把他靠在墙上站着,一只手扶着他,一只手在他的兜里摸钥匙,这时马可家的门忽然打开,露出一张长发披肩,面无血色的恐怖的脸。此时我感觉身上的汗毛“唰”的一生集体竖立起来,身体不由自主的往后大退了一步,靠在了马可的身旁,已准备万一有什么危险,就把马可推到他面前以图自保。

    “康健!”女鬼似乎看到我很惊讶,但我此时更惊讶,女鬼居然认识我,看来我难逃一劫。

    “郭澄!!!!你……你怎么会在这里!?”我借着屋里发出的灯光,仔细的观察了一下,原来是脸上挂着面膜的郭澄。此时郭澄穿着一件睡衣,让我怀疑到我是否喝多了走错了地方,但进而又想到郭澄一直是住在寝室的,而此处也是马可的住处无疑,于是我把目光由惊恐改成质问,希望郭澄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别在那愣着啊!快给他扶进来!”从郭澄的稍显慌张和关心的眼神里,我似乎明白了什么。于是我和郭澄一起把马可附近了他租的房子里唯一的卧室,除了卧室,马可的房子还有一个不大的客厅,但看到马可的房间里原来的单人床已经换上了双人床,再联想到马可最近一些诡异的举动,我此时已经完全明白过来,只是有点惊讶。想想我身边的这几个单身男女,都通过我建立了“不道德”的关系,我好像就是一座连接它们之间的桥梁,确切的说应该是鹊桥。

    “你们什么时候开始的?”我在把马可扔到床上后,一屁股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向正在给马可脱衣的郭澄问到。

    “嗯……,一周了吧。”
只要一分钟就可以碰到一个人,一小时就可以喜欢上一个人,一天就可以爱上一个人,但需要花尽一生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            

举报 使用道具

回复 支持 反对
会飞的猪  曼省名人  发表于 2006-7-31 02:4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你是什么时候搬进来的啊?”

    “大概两周了吧!”郭澄的回答让我差点从沙发上掉下来。她倒是对我的表现显得很不懈,“别装了,你和可一不也住在一起了吗?”

    “你得搞清楚问题的实质,我和秦可一是很单纯的合租关系。和你们先同居,然后再根据对方的生理反应情况而确定关系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

    “哼哼!这话要是从可一嘴里说出来我还勉强可以相信!”我从郭澄目前的思想状态可以怀疑,马可那种龌龊的思想是可以通过体液传染的,于是我决定转移话题。

    “以前你和马可也不怎么熟?怎么会扯在一起的呢?”

    “还记得你那次在酒吧偶遇我和可一那次吗?你走以后,马可领着另一个男生来了,用和你一样的下三烂手法,把我和我的朋友解救出来了。从那时开始就联系了。”从郭澄的话中我分析,马可早就对郭澄产生了邪念。此时我忽然觉得我是否有必要提醒一下郭澄,告诉她马可在感情方面是一个什么样的衣冠禽兽,但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毕竟再花心的男人也有被俘获芳心的那一天,谁又能保证马可这次不是动了真情那?他们同样都是我的朋友,我实在不想看到任何一方受到另一方的伤害,这种矛盾的心里第二次出现在我的面前。

    “郭澄?你……了解马可吗?”我试图通过玩“擦边球”来给郭澄透露些信息,这也算是我尽了当一个朋友的责任。

    “别土鳖了,现在不都是边谈边了解吗?再说大学恋爱不就那么回事吗?好合好散,不用太在意那些东西。”郭澄对待感情的坦然让我觉得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于是我在和她聊了一些其他的话题后,向她告了个别,离开了她和马可的爱巢。

    在回家的路上,郭澄对大学恋爱的看法一直在我脑中徘徊着,虽然只有几句话,但却耐人回味。在我的眼里,我身边的很多朋友谈恋爱只是为了满足某种需求,有的是为解决生理需要;有的是为了排解寂寞;有的是为了追求物质享受(此种现象在女生群体中尤为严重);更多的是为了赶潮流,觉得别人都谈我没有好像很吃亏,这也很好的诠释了大学的感情为什么如此脆弱,毕业就失恋,但没有恋爱的大学又是不完美的,所以如果用一句成语来形容多数大学生的恋情,莫过于“引鸠止渴”。

    回想一下刚踏进大学校门时的心态,很多人当然也包括我在内都显得很兴奋,当时脑海里的第一想法不是如何读好书为四化建设做贡献,而是思考如何尽快的找到一个女朋友。当你在校园里遇见一群走路张牙舞爪,说话三句不离女生的男生时,那么80%会是大一新生。这也是大学以前的教育所采取的恋爱禁锢所带来的后患。真不知道九年义务教育外加三年的高中教育,为什么会把男生教的集体荷尔蒙失调。

    当我回到家里,打开房门时,耳边传来了从秦可一房间发出的响彻整个房子的咳嗽声。我走到秦可一的房间门口,门半掩着,我敲了敲门,秦可一以虚弱的语气说了声“进来”。于是我便推门进屋,发现秦可一蒙着被子躺在床上,咳嗽得很厉害。

    “你怎么了?下午还好好的,怎么现在咳嗽成这样!”

    “不知道,可能是下午领他们跳健美操,出了一身汗,出来的时候被风吹到了,所以就咳嗽了。”秦可一表现出来的病态,让我产生了怜香惜玉的冲动,同时我也体验到了所谓的病态美。我伸手摸了摸秦可一的额头,发现稍微有点热,于是我回到我的房间里取来温度计让秦可一夹在腋下。由于我很少生病,特别是感冒咳嗽之类的病,所以家里没有药,于是我决定趁秦可一量体温的时候给他炖碗姜汤。

    姜汤炖好后,我端进去放在秦可一的床头上,然后叫她取出了体温计。

    “不到38度,低烧而已,把汤喝了,明天领你去打点滴,很快就好了。”我说着把秦可一,从床上扶了起来,然后把姜汤递给了他。

    “嗯!这是什么啊?这么难喝!”秦可一喝了一口后,满脸痛苦的表情。

    “不许吐,都给我喝了!家里没有药,只能喝这个顶一下。”

    “嗯!不喝行不行啊?太难喝了!”秦可一向小孩子撒娇一样的求我。

    “不行!憋口气,一口就进去了!”我一边说着,一边帮秦可一销苹果。秦可一端着碗,闭上了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猛的一周,把整碗姜汤一饮而进,给我感觉像是在喝毒药。

    “快给我苹果!不行了!苦死我了!你怎么不放点糖啊?”秦可一一把抢去了我还未销完的苹果,一边吃一边说到。

    “糖都用完了!你慢慢吃吧,没销完的那块就别吃了!吃完早点休息,明天领你去打点滴,我出去了。”

    “唉!等会!陪我聊会儿天!”秦可一忽然恢复了点活力。

    “好!聊什么啊?”我再次坐在秦可一的床边。

    “随便了!……嗯……你女朋友有病的时候,你也这么细心吗?”

    “那不废话吗?对你都这样,何况我女朋友那!而且比这还要细心不过她以前不怎么生病。”

    “噢!行了,没事了!我要睡觉了!你出去把门关好!”秦可一似乎对我的回答很失望,又恢复了病态的样子,懒洋洋的说到。我心里似乎能感觉到什么,但我总是在感觉到的同时,把它否定,虽然我有时候很自信自己的条件,但当无数次面对秦可一的时候,我的自信消失的无影无踪。我已经很清楚我现在对她的好感开始慢慢的向更高一级的感情升级,但每当我确信这一感情时,佟晨的影子就会出现在我的面前,让我感到很矛盾。

    我看了看背对着我躺在床上的秦可一,然后慢慢的站了起来,走出她的房间,轻轻的关上了房门。

    第二十七章acrazygame

    早上很早就从床上爬了起来,在厨房很小声的给秦可一熬了点粥,然后去敲秦可一的房门。奇怪的是我敲了半天,里面竟没什么反应,我推开门却发现秦可一的床收拾整齐,人早已经走了。昨天还病态泱泱的秦可一,今天却出奇的起了个大早,让很担心是不是她的脑袋被烧坏了。于是我匆匆的吃了几口粥以后,赶向学校。

    上午的课是高等数学,在我刚走进教室不久,一个身材犹如大号马桶般的男老师随后跟进,正应了“冤家路窄”这句话。由于我他对的教学态度和人格有很深的意见,所以我采取非暴力不合作的态度,一直拒绝上他的课,结果致使我上学期我不幸得挂了他的课,于是我终于明白胳膊拗不过大腿,很无奈的在这学期又重返他的课堂。

    此君的一个特点就是对待工作积极、热情,每次离上课还有五六分钟的时候,就会走进教室,然后开始和前排的女生热情的聊天,特别是谈到他新出的一本书时,更是热情洋溢,有时甚至上课两三分钟还恋恋不舍。每当女生问他关于高数方面的问题时,他的第一句话总是“你看过我的书没有?”,这让当初不了解他的书的我们,联想到他的书可能是一本专门解决高等数学难题的工具书,但据后来他在课堂上的一次全班性介绍才得知,他的书主要探讨的是关于大学生伦理道德和生活作风方面的问题,而且他还警告我们这些男生,如果没有很高的思想境界,千万别轻意翻开他的书,否则会把他的书当成淡黄色的早期性启蒙读物。这就让我把他的书很自然的和李洪志的《转#我爱温尼泊#》联系到了一起。同样是一本书,同样都能使境界低的男人走火入魔。

    我不知道他的书和女生问的数学问题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但我却从他的行为中深刻的体会到了知识分子和有钱人的差距。有钱人泡女大学生靠的是充满铜臭的钞票来砸,而有知识的大学老师泡女大学生靠的是香气四溢的书来忽悠。

    据他吹嘘他的书的主要买点之一就是思想前卫,有许多观点作为年轻人的我们都难以接受,所以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的书的销量。但就在说完这句话的几分钟后,当他和我们探讨关于大学生恋爱问题时,满怀信心并信誓旦旦的向我们保证,他正在向有关部门建议学校禁止大学生恋爱,因为这样会影响学习,对我们的思想成长也很不利,作为一个忧国忧民的知识分子,他有权利也有义务为我们打造一个洁净的“象牙塔”,并声称因为这个问题的困扰而致使他几个晚上都彻夜难眠。我听到这句话后,深深地为这位极度关爱我们大学生生活的老师捏了一把汗,如果他某天很不幸的听到了社会上广为流传的允许在校大学生结婚的规定后,会不会老泪纵横,一觉醒来后满头白发……。就这样上了半个学期的高数课,几乎成了他的书友会。

    下课走出教学楼的时候,刚想给秦可一打个电话问她的病情是否好转时,却发现她和另一位女生迎面向我走来,当她发现我出现在他面前时,表现得很惊讶。

    “你的咳嗽好了吗?”我满怀关心的问了一句,这时她身边的女生很知趣的走掉了,剩下我和秦可一,而秦可一听到我的话后,却不说话,只是红着脸点了点头,这让我的心里产生了疑问。
只要一分钟就可以碰到一个人,一小时就可以喜欢上一个人,一天就可以爱上一个人,但需要花尽一生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            

举报 使用道具

回复 支持 反对
会飞的猪  曼省名人  发表于 2006-7-31 02:50:23 | 显示全部楼层
“烧退了吗?”秦可一仍然不说话,只是点头,但我发现她的脸似乎更红了,我忽然意识到她这是在憋气,为了掩饰她的咳嗽而在憋气,于是我故意和她东扯西扯,看着她的脸由深红慢慢变成了酱紫。最终她还是忍不住弯着腰大声地咳嗽起来。

    “装啊!怎么不装了?肺活量不小啊!”我一边说,一边用手轻轻的拍着秦可一的背。

    “你!……咳咳……混蛋!……咳咳!”秦可一咳嗽的同时,仍然不忘了骂我。我趁机摸了摸秦可一的额头,发现还是和昨晚一样的热。于是我拉起秦可一的手腕,“走!和我去医院打点滴!”

    “不!我不去!你放开我!我讨厌打点滴!我不去!”秦可一一边喊道,一边试图挣脱开我的手。

    “快走!哪有生病不去看医生的!你老实点!!”我更加用力的拉着秦可一。

    “啊!你轻点!好疼啊!”在我用力后,秦可一痛苦的喊到,也更加用力的挣脱,最后被迫的使出了杀手锏,狠狠的咬了我一口,我下意识的放开了她的手。

    “你别不识好歹!我这是为你好,你还咬我!!”我不顾来来往往的刚下课的人们,冲秦可一喊到,而此时她站在我对面怒气冲冲的和我对视,然后转身就要走。

    “给我站住!!”我一个箭步冲了上去,再次抓住了秦可一的胳膊,但却被她狠狠的甩开,她停在原地背对着我。

    “你到底去不去!?”

    “不去!”秦可一转过身来,很肯定地对我说到。

    “我再问你一遍!去!?还是不去!?年轻人做事容易冲动,往往不考虑后果,我希望你最好想清楚!”

    “哎呀!还威胁我!就是不去!问一百遍也是不去!”秦可一提高了嗓门,再次用肯定的语气回答了我。

    “好!你选的!别怪我!”我冲秦可一诡异的笑了一下,就在秦可一莫名其妙之际,我忽然弯下腰,一把搂住秦可一的腰,把秦可一扛在了肩上,然后向学校侧门走去。这时,我们迅速成为了校园里的焦点,所有过往的人都停住了脚步,吃惊的看着我们。秦可一在我的肩上发疯般的又喊又叫,两只手不停的向我背上锤去,两只脚也拼命的乱踢,致使一只鞋也飞了出去,于是我不得不艰难的蹲下帮她把鞋捡起。

    此时,我们学校的一个外教迎面向我走来,看到了我和秦可一的这一幕闹剧,一双深蓝的眼睛泛着刺眼的绿光。我向他友好的点了点头,微笑的说到, “oh……,she……is……mygirlfriend!Weareplayingagame!”外教听到我蹩脚的英语后,眼睛瞪的更大,似乎是自言自语的说到,“oh……no!Acrazygame!socrazy!”然后又用惊奇得眼神看了看我们,转身向教学楼走去。

    秦可一在我的肩上表现的更加疯狂,而我也渐渐的感觉到力不从心,虽然1.72的秦可一只有102斤,但用单肩扛着走,还要同时兼顾她的疯狂挣扎,运动量可想而知。在走了十几步之后我决定把她放下来顺便休息一下,同时我认为秦可一出于顾及一个校花级人物形象的考虑,也应该会答应和我去打针,毕竟一个美女被别人扛在肩上在校园里乱逛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也许是体力消耗太大,把秦可一放下时的动作完成的不够标准,再加上秦可一从我肩上下来时的心情急迫,两点原因致使秦可一从我肩上蹦下后,没有站稳,直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于是我赶忙上前,想把秦可一扶起来,但没想到秦可一再次狠狠地甩开了我的胳膊,双手抱着膝盖坐在地上,眼睛里慢慢的流出了眼泪。

    “怎么了?摔疼了?”我换了关切的语气问到,秦可一的眼泪就好像催化剂一样,使我心里温情的元素迅速的冲到头顶,看到秦可一的眼泪,我真想上去一把抱住她。秦可一倔强的把头扭到了一边,用手狠狠的擦了一下眼泪。

    “别哭了,先起来,在地上坐着算什么啊?”我再次试图扶秦可一起来,就在我的手刚碰到秦可一胳膊的时候,秦可一忽然举着拳头向我锤来。

    “你滚!就知道欺负我!天天欺负我!我生病了也欺负我!”秦可一一边哭着向我喊到,一边用拳头在我身上乱砸。由于中国的汉语言文化博大精深,对于 “欺负”一词,不同思想境界的人可能有着不同的理解,正所谓“仁者见仁,淫者见淫”,但在这个提倡“禁欲教育”的年代里,学生们的脑子里龌龊的思想往往会很轻易的泛滥。当过往的很多学生听到秦可一嘴里的“欺负”一词是,第一反应都是用惊讶的眼光看着我们,然后小声的和身边的人议论着,嘴上往往还挂着淫笑。尽管秦可一的本意我能理解,但路人的理解能力毕竟有限,想到可能某天在校园闲逛,眼前忽然闪出一个身影并指着我的鼻梁说了一声“禽兽”的时候,我的心里不由得一阵哆嗦。于是我决定有必要尽早的结束现在的一幕。

    “好了,别哭了,你是不是想明天全校的人都议论咱俩啊?”我抓住了秦可一正在乱锤我的两只手,在她耳边小声说到。秦可一听到我的话后,收敛了不少,一边擦了擦眼泪,一边环顾了四周,发现确实有很多过往的行人在看我们,便对我说到,“把鞋给我!”于是我把她掉的那只鞋递给了她,秦可一狠狠的从我说中抢过,准备穿上。

    “啊!好疼!”秦可一在把鞋套在脚上的时候,忽然小声叫了一下。

    “怎么了!?”

    “怎么了!都怪你!我的脚好像刚才崴到了!”秦可一对我狠狠的说到。

    “我看看!”我说着,抬起了秦可一受伤的那只脚,脱下了她刚穿上的鞋和袜子。由于从小学就开始接触篮球这项运动,所以对于崴伤脚踝这种情况,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典型的“久病成医”。秦可一的脚果然是崴到了,脚踝处已经肿起了一大片,根据我的经验,虽然不算太严重,但也不太乐观。

    “看来不去医院也不行了!”我一边帮秦可一穿好鞋袜,一边对她笑着说,换来了秦可一的白眼。我把秦可一慢慢的扶了起来,帮他拍了拍裙子上的灰,扶着她试图让她走两步。当她受伤的脚刚一落地,她的整个身子就要倒下去,我急忙一把抱住了她,这时我脑袋里的龌龊思想也开始泛滥。

    “不行,好疼!”秦可一吃力的说到,额头上已经开始流汗。我于是把秦可一的胳膊跨到我的脖子上,另一只手扶着她的腰,陪着她小心翼翼的向学校的侧门走去。
只要一分钟就可以碰到一个人,一小时就可以喜欢上一个人,一天就可以爱上一个人,但需要花尽一生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            

举报 使用道具

回复 支持 反对
会飞的猪  曼省名人  发表于 2006-7-31 02:50:5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八章愤世嫉俗

    在和秦可一艰难的走到了侧门以后,我拦住了一辆出租车,扶秦可一上了车,当司机问到去哪的时候,我却犹豫了。如果按正常情况,我会毫不犹豫的对司机说哈医大二医院,但考虑到最近医大二医院爆出“天价药费”丑闻后,我不得不有所顾忌。

    想到前段时间在电视上看到这个医院的某位领导在接受采访时,还振振有词地宣称说:“我们的医院是为贫下中农服务的好医院,没什么可怀疑的!”听了她的话,叫我感受到什么是一种不可演说的悲哀;当高尚的教条和原则,服务于肮脏私利时,教条将土崩瓦解,原则也灰飞烟灭。当一个担当着神圣职务的人说谎时,那种嘴脸比一般的撒谎更无耻。他们不仅暴露了自己的恶臭,而且将那个职业的神圣性质也糟蹋了。为面子故、为乌纱故,摔倒了却不愿或不敢承认,连站起来的胆量都没有,蒙上双眼,继续爬行甚至匍匐原地、动也不动,其结果必然是被滔滔浪潮卷走。

    在经过剧烈的思想斗争后,还是最终选择了医大二医院,就算犯了再多的错,黑了再多的钱,可毕竟是家有实力的医院,而且离我们学校也很近。

    到了医院之后,我把秦可一扶到走廊的椅子上坐下,去排队挂号。今天来看病的人似乎不是很多,我排了不到一分钟的队后,就挂好了两个号,然后先扶着秦可一去开药打点滴,尽管秦可一表现的极不情愿,但还是和我一起去了发烧门诊。

    医生见进门后的秦可一咳嗽的很厉害,急忙带上了口罩,然后让秦可一坐下,以紧张的语气问秦可一最近有没有接触鸟类或家禽类动物。当得到了我的否定的回答后,医生深深的松了口气。

    “哎!今天你给我的鸽子喂食了吗?”秦可一忽然回头对我说到。此时医生听到秦可一的话后再次表现的很紧张,而我也迅速的反应过来秦可一的目的。

    “医生你不用理她,我们家根本没养鸽子。她也绝对不是禽流感,只是正常的发烧感冒。”我诚恳地向医生说到,医生却半信半疑的坚持要做N项检查来证明,而秦可一此时也满怀歉意的笑着向医生伸了伸舌头。最后终于在医生的强烈要求下,我陪秦可一化验了血,秦可一此时为自己的愚蠢行为懊恼不已,而我却为秦可一给了医生黑我们的口实而稍显愤怒。

    在拿到了秦可一的血常规化验后,我和秦可一再次艰难的到了医生的办公室,医生对着化验单看了半天后,给出了“可能是普通的发烧感冒”的观点,最后给们开了一大堆花花绿绿的药。当我拿这价值178元的治疗普通感冒所开具的药单时,心里深深地感到了医疗改革给我们带来的好处。我去药局取了药,然后陪秦可一去点滴室打点滴。当我把秦可一刚扶上床时,护士拿这一瓶药进来了,看着这瓶价值178元的小瓶子,我的心一直在淌血。

    护士熟练在秦可一手上涂着酒精,然后把皮筋扎在她的手腕上,准备把针头扎进她的动脉。这时秦可一忽然紧紧的抓住我的手,闭上眼睛,仿佛一只待宰的羔羊。随着针头慢慢的插进秦可一的皮肤,秦可一的指甲也试图慢慢的插进我的我手上的皮肤,秦可一疼痛感有多强我不知道,但我可以肯定没有我的强,于是我可怜的向护士恳求到,“护士,麻烦轻点!”

    “呦!还挺疼女朋友的啊?”护士笑着说到。

    “才不是那!他是心疼他自己!”秦可一忽然睁开眼睛说到,然后握着我的手抬起来给护士展示了一下,弄得护士哭笑不得。

    点滴的过程是漫长的,我坐在床边茫然的望着天花板,接二连三的打着哈气,而秦可一却从开始打点滴的时候就从她的挎包里拽出一本《和xxx一起喝咖啡》这种包装精美、内容空洞、充满小资情调的弱智书籍津津有味的看着,完全不顾无聊至极的我,令我不得不怀疑她是否早就做好准备要和我来打点滴。于是我决定出去到门口的报纸摊买了一份《xx报》回来看。据发行者吹嘘《xx报》是哈市日发行量最大的报纸,但在我眼里这张报纸除了一半是壮阳补肾的广告外,几乎都是其他媒体发表过的老新闻;凶杀、强奸、卖淫等的暴力、淡黄色的新闻充斥着本已不多的版面来迎合大多数的低俗口味,偶尔几个比较有新意的文章中,还被歌功颂德的占去了四分之三。我一向认为作为一个年轻人,如果想保持活跃的思维最好不要涉及这些扼杀思想的地方性的报纸,它们应该属于40岁以上人的读物。在我的印象中除了一次坐公共汽车因为没有零而钱迫于无奈的买了一份以外,这是第二回买。

    当我回到点滴室时,秦可一仍然靠在床上看着弱智书籍,于是我再次坐在她的床边,无奈的看着手里这份引领大众走低俗路线的报纸。

    “把那张给我看看!”秦可一在我身后忽然对我说到,并表示了对我手中报纸的兴趣。

    “哪张?”我握着一叠报纸对秦可一说到。

    “就是有刘德华那张!”在递给秦可一之前,我出于好奇,看了看到底是什么新闻如此吸引她。新闻已经是老新闻,出现在这里我一点都不奇怪,大概讲的是刘德华的某铁杆粉丝,苦追刘德华12年,以致倾家荡产,就在她即将绝望之际,央视等多家知名媒体纷纷表示同情,并伸出了援助之手,全力帮助这名女子完成她的愚蠢举动。更让我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全国很多媒体记者也表示,为了能让该女子完成与刘德华见面的心愿,他们愿意联合向刘德华本人发出“请愿书”。

    这让我很怀疑是不是新闻媒体单位食堂的伙食都很不错,否则他们不会干出这种“吃饱了撑得”的傻事。一个所谓的“追星族”,及其不正常、不健康的行为,竟然能够得到中央电视台和一些媒体的支持,竞相报道,让我不得不为这个国家的命运暗暗担忧。同时也对刘德华深表同情,遭遇如此一个“不正确、不正常、不健康、不孝”的神经歌迷,后面还跟着一大帮弱智媒体去追捧,华仔有生之年所见过的怪现状,我想也莫过于此了。

    我向来对追星族嗤之以鼻,凡是有关追星族的报道都不屑一顾,但看到此女子的行为我不得不“深感佩服”。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为追一个娱乐明星竟至于闹到不死不活的地步,还连累全家跟其一起遭殃,迂腐的父亲竟还要卖肾支持。这不就是所谓的作孽吗?人说天作孽犹可违,人作孽不可活。对这样的人,我们除了报以一百个轻蔑外,就是劝其去专治心理疾病的医院看医生,并查看是否有家族遗传病史,别无他途。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把报纸递给了秦可一,出于对我心脏承受能力的考虑,我暗暗的下定决心,除非哪一天手纸这种东西从世界上消失了,我会考虑买这种报纸来代替手纸的功能,但条件是在我没有患痔疮的前提下。

    第二十九章再遇丁宁

    在我即将濒临崩溃的时候,药瓶的里的药终于见底了,于是我迫不及待的把护士喊来替秦可一拔了针头。我扶着她下床,然后走出了点滴室,一步一步的挪向骨科。

    骨科的大夫的年纪不大,似乎是一个实习的医生,看见秦可一进来后,立刻显示出了其他医生鲜有的热情。当给秦可一检查的时候,两只手不断的玩弄着秦可一的脚,好像是在给她足底按摩一样,这让我想到前段时间媒体上争相报道的“色魔医生”的形象。

    医生在尽兴之后,给出了“基本上没有大碍”的结论,但仍让我们去拍个片子,于是我又不得不再次扶着一瘸一拐的秦可一去拍x光。由于要半小时后才能取出结果,所以我先把秦可一扶回了骨科诊室。当医生再次看到秦可一进屋后,立刻又变得异常热情起来,开始和秦可一东拉西扯一些在我眼中看来很无聊的问题。据他介绍他是医大的研究生,至今还没有女朋友。
只要一分钟就可以碰到一个人,一小时就可以喜欢上一个人,一天就可以爱上一个人,但需要花尽一生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            

举报 使用道具

回复 支持 反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0

关注

1

粉丝

9

主题
精彩推荐
热门资讯
网友晒图
图文推荐

维权声明:本站有大量内容由网友产生,如果有内容涉及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点击右下角举报,我们会立即回应和处理。
版权声明:本站也有大量原创,本站欢迎转发原创,但转发前请与本站取得书面合作协议。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3-2020, WinnipegChinese.COM
GMT-5, 2024-11-23 16:08 , Processed in 0.023272 second(s), 25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