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olkid,谢谢你的回复。我听说办父母团聚移民有两步,第一步先要在加拿大对申请人资格评估,通过后第二步发到北京或香港的加拿大领事馆实际处理。当然只有第二步批准了才是移民申请通过。; X ]2 i! j$ A3 ]# K o9 }$ a
我的意思是如果我第一步通过了(据说一般一两年),我可以直接离开加拿大去美国工作吗?第二步时间据说很长,偶又不想浪费时间在加拿大。不知道这样可以吗? 2 t3 t5 ~/ r" A, K. |: _ 4 }0 I H Q: g# l3 x回复 2#coolk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