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申请,是不可以上诉的,但是可以撤销,然后重新在递过,境外就可以上诉的。 5 F; X1 A( _4 y+ s2 C. K' @, }, q* l& `5 l; o' S
不过听说过你这种情况,因为现在移民局那边卡的挺严的,所以尽可能的找借口来控制。这是原因之一,当然,还要看一下,假如说你们是境内的话,不知道你spouse有没有工作,如果没有就需要你提供一切的生活所需开支,不知道当初你在递交的途中有没有证明这点。虽然说对于配偶的工作收入没有硬性规定,但是还是有个limited在的,可能你递交的时候并没有达到吧。 啊,忘记说了,香港大使馆曾经拒过,跟你一样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