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采用“同股不同权”的架构,分为A类股份和B类股份,A类股份每人每股可投10票,B类股份每人每股1票。雷军和林斌持有股份为A类股,其他人持有B类股。雷军持股比例为31.41%,如计入总股本ESOP员工持股计划的期权池,则雷军的持股比例为28%。通过双重股权架构,雷军通过Smart Mobile Holdings Limited和Smart Player Limited持有的公司A类股票和B类股票享有的投票权占全体股东投票权的55.7%,另外雷军作为受托人可实际控制另外2.2%的投票权,共计控制公司57.9%的投票权,为小米集团控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