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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佣否认曾到银行 汇款回菲律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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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昕报道

香港移民柯耀昆(Franco Yiu Kwan Orr)被控贩运人口等罪名案重审,周五在卑诗最高法院继续审理。辩方律师指原告女菲佣曾在温哥华持护照到银行汇款回菲律宾,并常独自外出,但菲佣就全部加以否认;辩方律师更指菲佣对何时最后看到自己的护照前后说法不一,菲佣就辩称,是因为在警局录口供时,太紧张而说错话。

周五的庭审由原告女菲佣继续接受辩方律师布洛克(Karin Blok)盘问,由于主审法官早前颁令“禁止报道”(Publication Ban)女菲佣身分,传媒不得公开她的姓名。布洛克首先指菲佣来温哥华后,曾多次持护照到位于西百老汇大道(W. Broadway)的菲律宾国家银行(Philippine National Bank,简称PNB),汇款给在菲国家人。

但菲佣称自抵温后,就失去自由,从未独自外出,汇款事宜全由柯耀昆夫妻代办,自己就从未见过PNB,更不知该银行在西百老汇大道哪个位置。布洛克提醒菲佣,有时是柯耀昆开车送她到PNB门口,由她自行入内汇款,柯耀昆并无权限操作她的银行户口;菲佣就坚称未去过PNB。

辩方指原告经常独自外出

布洛克接着指女菲佣在柯耀昆家期间,经常独自外出,有时更带女主人缎蔼玲(Oi Ling Nicole Huen)的手机外出,以方便致电主人开车接她回家;女菲佣则全部加以否认,坚称从无人身自由,讲到激动处更当庭哭泣。

周五庭审的另一个焦点是,女菲佣何时最后一次见到自己的护照。菲佣在接受布洛克盘问时,称在2008年来加前,于加拿大驻香港总领事馆取得签证后,当即将护照交给柯耀昆,从此再未见到。

但布洛克就出示2010年6月菲佣与缎爱玲争执后报警,在警方录取口供的记录,指当时菲佣告诉警方,她自2008年9月9日抵达温哥华国际机场(YVR)后,从未见过护照,前后说法矛盾。菲佣就辩称,当时报警后,情绪紧张,误解警方的问题,而出现口误。

护照不随身过海关  被质疑

布洛克就继续穷追猛打,追问菲佣如何在香港国际机场通过香港入境事务处及海关柜台,又如何在YVR办理入境手续的,菲佣坚称全由柯耀昆拿着她的护照进出境,她一直与柯家人在一起。

据资料显示,柯耀昆一家及菲佣,于2008年抵达温哥华。2010年6月,菲佣与缎爱玲发生争执后报警,事件被揭发。柯耀昆2013年被卑诗最高法院裁定非法贩运人口、非法雇用外国公民、提供不实申请资料3项控罪成立,判监18个月。缎蔼玲则两宗控罪不成立。2015年3月,卑诗上诉法院推翻原判,下令把案件发还重审。审讯将于下周一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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